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北港村陆安华继承事宜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北港村村民陆安华(以下简称“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事宜发布如下公告,请北港村居民、盐龙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及陆安华亲属知悉并配合后续工作。
一、继承事项基本情况
被继承人陆安华生前名下不动产位于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北港村,具体权属信息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本次继承涉及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人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参照类似案例,此类继承登记通常需由继承人提交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遗产分配协议等材料。
二、继承人确认与公告程序
继承人范围: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被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异议提出:如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继承权存疑,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盐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盐龙街道办事处提交异议申请,并附相关证据。
三、遗产分配与执行

分配原则:若继承人协商一致,可签订遗产分配协议;若存在争议,需通过调解或诉讼程序解决。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协助调解家庭内部矛盾,确保分配过程公开透明。
执行流程:继承人完成材料提交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审核文件并公示结果。整个流程约需30个工作日,如同一栋建筑的竣工验收,需逐层把关以确保合法性。

四、相关方配合事项
北港村居民:请协助核实被继承人家庭情况,如有历史遗留问题(如宅基地权属争议),请及时向村委会反映。
盐龙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流程合规性,确保遗产管理符合《民法典》规定,避免出现“一户多宅”等违规现象。
陆安华亲属: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等材料至盐龙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逾期可能影响继承权行使。

五、特别提示
法律后果:隐瞒或伪造继承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房产交易中的“阴阳合同”,一经查实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
咨询渠道:如需协助,可联系盐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3日